彭博資訊報導指出,判決三星侵犯蘋果公司專利的陪審團,是以描述Google對三星決策影響的電郵作為依據。
三星侵權案的九人陪審團主席霍根接受訪問時說,陪審團決定三星侵犯蘋果產品時,經歷了「精細的」程序。霍根說,在決定侵權是「任性的」 (willful)或「故意的」 (intentional)時候,「我們知道必須訴諸證據」,亦即電子郵件。
這些電郵包含了一項三星2010年的內部訊息,電郵中描述Google曾要求三星改變設計,不要讓產品看起來和蘋果太過相似。
陪審團認定侵權是故意的,也讓美國聯邦法官高蘭惠下個月考量蘋果的要求,決定是否禁售若干三星產品時,可以把賠償金額提高三倍。
霍根說:「三星電子最高層級的要角下令屬下實際去抄襲,所以整個關鍵也在於你是否認定三星實際就在抄襲。在看到來自Google的訊息,告訴三星避開蘋果的設計後,我們的看法也就此落定。」
67歲的霍根說:「實際執行的單位並未避開。」
經過四周的審判後,陪審團24日判決三星侵犯蘋果的六項行動裝置專利,必須賠償10億5185萬美元,這項宣判也可能導致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的禁售。
霍根說,陪審團在審議期間沒有正式的咖啡休息,午餐時未停止工作,三天中有兩天還比排定的時間加班一小時。
霍根告訴法庭,他曾在三個民事官司中當過陪審員,有兩位四十多歲的孩子。他在電腦硬碟產業工作了35年,曾在Memorex、迪吉多等公司任職,並花了七年的時間和律師合作,為自己取得一項影像壓縮方面的專利,這是他的興趣所在。
霍根說,因為有這些經歷,他被其他陪審員推選為主席,唯一的反對票來自他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