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林郁平╱台北報導】

酒駕撞死人事件頻傳,警政署昨天下令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縣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六個直轄市警察局,從今天起每天實施酒駕攔檢,全面加強執法強度及密度;而大執法為期兩周,一直持續到六月底,要讓民眾感覺到天天有酒駕取締,不再心存僥倖心態,避免憾事一再發生。

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指出,除了直轄市警察局每天執法取締外,各縣市警察局每月配合警政署同步執法兩次、各縣市警察局再規畫八次以及派出所自辦兩次,一個月至少十二次的取締酒駕勤務,透過強力執法,杜絕人情關說,盼能有效降低酒駕事故。

他強調,駕駛人拒絕酒測者,依規定可處六萬元罰鍰,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駕照。

時事民調/嚴懲酒駕,擬納入「預防性羈押」,也就是遭到取締就可能被關。你認為這樣可以有效打擊酒駕嗎?

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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