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)涉及力霸掏空弊案的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么子王令興,日前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確定。台北地檢署今天傳喚王令興到案,接受檢察官訊問後,稍晚將發監台北監獄。
檢調查出,時任中華商銀副總經理的王令僑,涉將銀行新台幣30多億元的不良債權,賤售給胞弟王令興的翊豐資產管理公司,讓中華商銀至少損失4790萬元。
力霸掏空弊案,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0月31日宣判,除王令興遭判刑2年之外,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由一審18年徒刑,改判5年8月;王又曾(通緝中)胞弟王事展被判8年6月徒刑;王又曾二房陳佩芳被判2年徒刑、緩刑4年;王又曾子女王令楣8年徒刑、王令台8年徒刑、王令僑5年6月徒刑、王令一12年徒刑、王令可1年徒刑、緩刑2年。
王又曾的7名子女,只有王令興、王令可未提上訴,成為力霸案中最先被判刑定讞的王家人。王令興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確定,今天發監執行;王令可被判1年、緩刑2年,在向國庫支付200萬元處分金後,即可獲緩刑。10106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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