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百股東會召開再起波瀾。繼台北地方本月初裁定禁止太流臨管人王弓、簡敏秋在本月7日召開太百股東會之後;太設的子公司豐洋興業公司也提出假處分聲請,台北地院28日晚裁定,禁止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、太百董事長黃晴雯等人以太百公司董事會名義召開今天(29日)的股東會。
太設表示,徐旭東、黃晴雯等人的太百公司董事會,日前公告將於今天召開太百公司股東常會,本案關係人豐洋興業公司緊急向法院聲請禁止召開太百股東會,獲台北地院裁准。亦即,豐洋興業公司以一億元供擔保後,禁止徐旭東、黃晴雯等人於8月4日前,以太百公司董事會名義召開明天的股東會,或是8月4日前的股東會及股東臨時會。
太設指出,豐洋興業聲請禁止召開太百公司今天召開的股東會,主因是遠東集團對太流公司的40億元的增資,已由經濟部在前年2月撤銷,並將太流公司資本總額回復為1千萬元;因此太流公司2002年以後相關的公司登記均失去效力,以太流法人指派或改派的董監事不具合法性,依法不得召開董事會。
台北地院指出,太流公司先前已獲經濟部核准在8月4日前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臨時會,改選董監;若是徐旭東等人所組太百董事會今天再召開太百股東常會,恐將使太百公司經營權爭執更複雜。
裁定指出,太百股東常會開會議程,在性質上並非緊急決議事項,待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召開股東臨時會後,再視決議結果處理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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