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昨(22)日宣示繼續遏止「捐地節稅」的立場。財政部指出,過去高所得者藉由低價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,再捐贈給政府,規避綜合所得稅,財政部因此祭出6起行政解釋令,實施第1年,就減少上萬件贈地列舉扣除案例,連帶減少1,200多億元扣除額,影響稅收數約270億元。
財政部認為,此做法的確有效抑止不當逃漏稅,因此將儘速修訂所得稅法,恢復原有功能。
民國92年度以前,個人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政府,將以土地公告現值,全數列報列舉扣除金額。但此規定,造成部分高所得者,藉由低價購入公共設施保留地,以高於實際取得成本的公告現值,列報捐贈列舉扣除,規避綜合所得稅。
依照財政部統計,從90年度到92年度,公告土地現值統計的捐地金額分別高達100多億元、700多億元與1,200億元。
財政部表示,解釋令出來後,首年影響稅收數,就從實施前的278.29億元,隔年隨即減少為4.8億元,之後更逐年遞減,到97年度時,贈地扣除額只剩7,500萬元,影響稅收數剩下900萬元,確實發揮遏止不當逃漏稅並保障政府稅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