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陳志賢╱台北報導】
前第一金控董事長陳建隆,為讓大陸籍女友黃以晴來台,涉嫌加工塗改妻子、前經濟部長宗才怡的戶籍謄本,透過前女友將黃女變身為台灣人,再申辦成為我邦交國布吉納法索公民,以便持布國移民護照入台,涉嫌偽造文書罪,因傳拘不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,時效到民國一百廿三年十二月,長達廿二年二月。
檢調情資顯示,陳建隆目前可能在大陸或美國,調查局不排除透過「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」緝捕陳返台歸案。檢方也查出,陳另涉違反銀行法,也遭台中地檢通緝,將函外交部註銷他的護照,全力追緝到案。
陳建隆是在和宗才怡協商離婚期間犯本案。檢警調查,陳建隆在大陸經商,結識黃以晴,他想替黃女及自己申請外國護照,以方便兩人進出大陸與台灣,九十九年初就找前女友陳品蓉協助。
當時布吉納法索對台灣開放友好投資移民,只要在布國投資一萬美元,就可申請投資移民,還核准台灣「長榮國際」、「大都會」公司專責處理。陳女乃介紹時任長榮國際移民公司業務副理的李志元,談妥以四萬四千元美金代辦,陳女可獲佣金六千八百元美金。
因黃以晴是大陸人,布國是台灣邦交國,不承認中國,陳建隆、李志元就謀議變造黃女證件,由陳建隆提供宗才怡戶籍謄本影本、刑事警察證明(良民證)及一張變造、張貼黃女照片的我國護照影本。
移民公司就將宗才怡戶籍謄本及良民證上的姓名、生日、身分證號欄刪除或挖空,填上黃女資料重新影印,連同陳建隆事先提供變造好的黃女護照,送往布國申辦成為布國公民及辦理布國護照,申辦完成後由陳品蓉轉交護照給陳建隆。
去年五月,台北市警局外事科獲報,查出黃女的身分證號碼、良民證資料疑為偽造,乃搜索長榮國際移民公司,傳喚負責人、主管及李志元等人後,依偽造文書等罪嫌,將李志元、陳建隆、黃以晴、陳品蓉及長榮公司負責人等十三人函送北檢偵辦。
檢察官多次傳喚陳建隆未到,九月間發出拘票一無所獲,調閱出入境紀錄,發現陳幾年前持我國護照出境後,就無入境資料,研判他可能早已逃匿,月初對陳建隆發布通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