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1日電)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說,以林益世案為例,檢舉人先提供事證向媒體爆料,顯示現行保護、鼓勵揭弊者的法制不周,將制訂吹哨者保護法,預定今年年底前完成草案初稿研究案。
中國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常會,邀請曾勇夫就「法務部推動防貪、肅貪業務策進作為」提出專題報告。
曾勇夫說,現行法律對於證人及檢舉人的保護,雖已有相關規定,但以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案為例,檢舉人是先提供事證向媒體爆料,顯示現行保護、鼓勵揭弊者的法制尚有不周。
曾勇夫說,為鼓勵民眾安心檢舉、勇於檢舉,各界多有參考外國法制,制訂吹哨者保護法(也稱揭弊者保護法)的建議。法務部廉政署預定於今年年底之前,完成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初稿研究案,並儘速召開公聽會,廣納各界意見,周延立法。
曾勇夫的報告,分為建立廉政品管圈、政府具有實質控制力事業防貪具體作為、廉政署定期檢討廉政措施執行情形、交叉火網分進合擊等六大項進行報告。
其中,在建立廉政品管圈方面,曾勇夫說,將成立廉政品管圈工作小組,廉政會報每2個月召開1次,由機關首長親自主持。
他說,廉政署自民國100年7月20日成立至101年7月9日止,受理案件共6415件,與犯罪相關分「廉立」字案3420件,經審查結果,認有犯罪嫌疑分「廉查」字案578件,其餘列參1601件、移其他機關等1076件,未結165件。
曾勇夫說,「廉查」字案調查結果,已結181件,移送地檢署偵辦66件,已起訴14件(已判決2件都有罪),緩起訴4件。查無具體犯罪事實簽結115件,未結397件。
他說,廉政署廉政官預算員額100人,因人力精簡,必須採取策略性運用,目前偵辦案件以整飭司法官箴、國營事業弊案、指標性犯罪、結構性犯罪、集團性犯罪等為優先處理案件,同時鼓勵自首、自白,及善用窩裡反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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