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次江陳會落幕了,兩整天就為兩岸多添了兩項協議。簡單、效率算是這次江陳會的特色,減少了酬酢與儀式,只專注於協議,陳雲林一行簽完了就走。
台灣社會也很淡定,除了台聯少數人士零星抗爭,江陳會的過程平和而有序,比起四年前台北初次舉行江陳會的場外火爆濺血,這次簡直是雲淡風輕。兩岸制度化協商已克服了所謂的「賣台」論述,民進黨這次會談前高度自制,符合社會期待,事後蘇貞昌的喪權辱國之說卻令人不解。
投保協議與海關合作協議都是ECFA後續協商重要議題,為服務業貿易、貨品貿易與爭端解決等另外三個ECFA後續協議,博得一個好采頭。這事意義深長,因唯有ECFA的後續協商得以鞏固,幾個後續協議都能無憂、無誤地談完,台灣與其他貿易夥伴的相關FTA談判才不致橫生波折。而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,不被邊緣化的願望,也才真有了踏實的基礎。
兩岸恢復商談迄今四年,已簽署了18項協議,這一件一件的協議,都是一群一群的兩岸官員秉著善意與理性,孜孜矻矻地談判、琢磨出來的。外界多半只專注於協議內容,但18次交手另有衍伸效應:18項協議意味著,兩套截然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內在文化與邏輯,進行了18次的碰撞、消融與重生。每一次上談判桌,對中共官員可能都是震撼教育,讓他們漸漸理解,每一條條文都必須通過台灣民眾無情苛刻的、甚至是負面出發點的檢視。在對岸的威權體制中,法條是用以拘束人民的工具;但在台灣,法律可能反被民意拘束,每次立法過程也反映各種力量的制約。於是,每一次兩岸協商,對於中共都是觀念的挑戰與洗禮。
投保協議兩度延後,台商人身自由受限時必須 24小時內通知家屬與通報我方,是一度「卡住」的關鍵原因之一,而這正是兩種相異制度文化撞擊的典型範式。中共一旦承諾,就意味整個政府的行為都會被條文拘束,亦即被台灣的民意拘束,所以每一協議都是雙方深思熟慮後果之後的共識,也具有和平演變的影響力,值得珍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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