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論者將美國2000年總統大選,民主黨高爾(Al Gore)輸給小布希,歸咎於高爾雖然辯才無礙,但是當小布希發言時,高爾不停嘆氣,無奈的表情顯得輕薄,會讓人覺得趾高氣揚…。

其實大選結果,高爾得票比小布希多出20萬票,卻因為制度的設計-選舉人團票數不足270票,而必須讓位給小布希。

選舉人團這個制度是1787年制定憲法時,由維吉尼亞州(Virginia)的麥迪遜(James Madison)所設計。原先的用意在保障南方農莊主人的權益(美國開國元老,華盛頓以下多人幾乎都是農莊莊主)。要避免北部的直選票數壓過南方,於是創造了總統選舉人團制度,讓各州在計算選票時,可以把奴隸一人當成五分之二計算,這個制度下,維吉尼亞州成了最大贏家,因此開國之後的36年中,有32年是維吉尼亞州的農莊主人在當總統。

1800年傑弗遜(Thomas Jefferson)V.S亞當斯(John Adams),就是在選舉人團制度中取勝。

這個制度同時也不鼓勵中南部各州,去爭取一人一票,因為在選舉人團中票數已定,不會再增加,這個歷史包袱,就產生了中南部各州白人利益相對放大的效果。

所以2000年中,高爾實際上得到黑人選民中的93%以及西裔選民70%的選票,因此把2000年的總統大選辯論,說成選舉勝敗的關鍵,基本上是過甚其詞。

但不可否認,辯論的失誤仍然是候選人不可承受之重,而辯論的形式、內容、流程與實踐,則有建立民主制度文明指標的意義。

但看辯論與聽辯論感受的是不同的面相,就像理性與感性的不同一樣,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首場辯論,內容為何優劣得失,見仁見智,這裡不再贅述,所以本文要談的純粹是一種單純的感受-

1994年,台灣高雄市長選舉首次引進這種美式辯論,當時筆者應邀代表公民團體提問,有幸在場內就近觀察。

18年了,感覺上,台灣的電視辯論雖然幾乎成了制度的一環,卻好像於焉未足,流於形式,但又說不出什麼道理來。

2012年10月3日晚上,科羅拉多州.丹佛大學,2012美國總統大選首場辯論登場。

根據辯論後的民調顯示,多數認為共和黨的羅姆尼(Mitt Romney)全程掌握攻勢,在辯論中遠比歐巴馬從容沉著。

說到從容,態度之中,關鍵是眼神-柔和但尊重,比較不會讓人有挑釁好鬥的意味。

或許在內容之外,兩人臨場的從容表現,更有值得借鏡之處-

首先不管歐巴馬還是羅姆尼,當他們發言時,沒有人低頭看稿,更何況唸稿,那種照本宣科很難讓人感受到真正的心意,通常那代表著不是腦袋空空就是自信不足,或許可以解釋為過度謹慎所帶來的因循苟且,但也讓人懷疑,所唸的是否曾經在他的腦海閃過。

不過這種情形在台灣,這18年來的發展,不管朝野那個候選人,幾乎無一例外。

其次,台灣的總統辯論,在開頭論述跟結辯之間會有多回合的提問以及互相詰問,這裡頭常見不同的干擾,幾乎都是候選人自己帶來的親友,用鼓掌或鼓譟的方式,企圖影響現場的狀況。

另外一種干擾來源,則是每個段落不停響起的鈴聲,不管是否誤觸。

這次的美國總統大選辯論,主持人萊勒,78歲,美國公共電視新聞節目總編輯兼主播,曾經主持過十一次的大選辯論,有人說他這次好像寶刀老了,但流暢問答之間,整個辯論幾乎還是一氣呵成,候選人也可以從電子看板speaking time,清楚的看到自己與對手發言的時間,雖然一度主持人萊勒跟歐巴馬說:「兩分鐘了!」「我覺得不是這樣」,「我還剩下五秒鐘,可是你打斷我了。」歐巴馬說。

最後我們看兩位候選人的風度,不管對手言詞如何犀利,都充滿著尊重。如果勉強要雞蛋裡挑骨頭,90分鐘的辯論裡頭,只有一次當羅姆尼提到「5兆美元減稅計劃」時,歐巴馬不認同,但他的眼神是沉下低視,所以也幾乎難以察覺他的搖頭,反而會讓人誤以為歐巴馬累了嗎?

最難得的是辯論完後,一般來講候選人是各自散去,但歐巴馬與羅姆尼在跟觀眾席道謝之後,蜜雪兒與安以及幾位最核心的團隊幕僚上台,雙方陣營幾個人就在台上寒暄起來,這種風度才是民主制度的可貴之處。

【2012-10-04 聯合新聞網】

本文出自正妹資訊網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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