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張文川、蔡孟尚/綜合報導〕新竹縣陳姓婦人8年前中風臥病在床,兒子馬世傑卻偷拿她的印鑑簽本票抵債,陳婦直到財產被扣押才得知,一怒告上法院,要債主蘇女還錢,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蘇女不當得利,應把205萬元還給陳婦。可上訴。
蘇女住處昨天無人回應,無法得知她對判決的看法;陳婦則已經搬離原先借住的新竹縣親戚家,她的親戚說,陳婦因為身體狀況惡化無法自理生活,已經搬到養護中心去住了。
根據北院判決,陳婦指控,去年3月她因病住院,兒子馬世傑偷拿她的銀行印鑑,簽發2張共205萬元的本票;與兒子熟識的蘇女在旅行社工作,同月即以債主身分送新竹地院裁定確認債權關係,再聲請強制執行獲准,陳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但被駁回,新竹地院10月從陳婦戶頭扣押205萬元,支付給蘇女。
婦稱女子設計兒子騙錢
陳婦說,蘇女是兒子的女朋友,她從未答應幫兒子還債,並懷疑是蘇女設計兒子騙她的錢,陳婦認為,「我從頭到尾不知情,更沒簽本票,憑什麼扣我的錢?」訴請蘇女返還不當得利。
蘇女否認和馬世傑是男女朋支,辯稱因承辦替馬將其父骨灰送回中國,也常幫他買去中國經商的機票,馬離婚後,她又幫馬安排子女去日本的事,她認為兩人只是好朋友,馬常去她家走動,但從未過夜。
女子否認指控 反稱男子行竊
蘇女則說,馬世傑是她的好朋友,卻趁她不在時偷她的勞力士錶、金幣、金飾。她發現首飾遭竊後,本來想報案,她去醫院找陳婦,陳婦說她會處理,隔天馬在病房外將本票交給她抵債,並當場蓋手印,但蘇女自承沒看到陳婦親手蓋印章。
陳婦說當天她正在等開刀,昏昏沉沉的,不記得兒子有帶蘇女來,雙方各說各話;馬世傑則是從未到庭作證。
台北地院認為,無法證明陳婦蓋本票的時間、地點,判決蘇女應還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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