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縣謝姓男子與小三譚姓女子婚外情,謝不想包養譚女,又不想中斷性伴侶關係,就把小三介紹給好友結婚,婚後仍把小三當情婦,暗通款曲一年多,小三還傳簡訊「我仍是你小老婆」,好友氣炸,認為謝欺人太甚,告謝通姦,檢方起訴。
桃園地檢署偵辦時,譚女的丈夫氣得說「當初把謝當恩人,以為他是好人,沒想到他不安好心,實在不夠朋友」,堅持不原諒謝姓好友,「要告到底」。
檢察官調查,謝姓男子(四十八歲)和譚姓女子(卅三歲)因工作認識,二年多前發展成婚外情時,譚女還沒結婚,多次主動找謝親熱、要謝經常陪她,還要謝每月給生活費,謝不想包養她,又不想一刀兩斷,於是把譚女介紹給一名好友,還自掏腰包五萬元給好友當結婚「索費」,促成小三嫁給好友。
譚女結婚後,謝仍把她當情婦,謝多次趁好友不在家時約譚女幽會,有時帶她開房間,好友一直被蒙在鼓裡,後來謝妻發現丈夫姦情,告譚女妨害家庭(沒告丈夫),譚女去年底被判二月徒刑,她的丈夫收到妻子判決書,才知戴了綠帽,被好友謝姓男子「設計」,氣得告謝妨害家庭。
檢方調查時,譚女丈夫說,原本對謝當媒人滿懷感激,沒想到他從開始就沒安好心,簡直欺人太甚、不顧道義。謝姓男子則否認偷情。
檢方查出譚女婚後曾傳簡訊給謝「我是你的小老婆」、「我只差沒跟你結婚,原來你是個負心漢」、「我這輩子只有對不起你老婆,因為我愛她老公」等,檢察官因此認定二人通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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