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晚報/記者嚴文廷/台北報導】

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上午審查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」。未來三讀通過後,教育部將針對評鑑項目、內容、指標、方式與程序等,與教育團體進行研商。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強調,教師評鑑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老師,評鑑只是基本門檻承諾,教育部有信心說服中小學教師接受評鑑。

蔣偉寧表示,教師評鑑主要是鼓勵表現好的老師,評鑑立意良善,希望教師能充分了解,未來研擬評鑑方式的過程中,一定會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,並進行教師民調,調查教師對評鑑的認同度,最終希望能完全消除教師對評鑑的疑慮。

立委:先解決大學評鑑做假問題

但立委陳碧涵質詢時指出,大學教師評鑑已經衍生出很多問題,包括教師評鑑做假、要求學生配合演出等,大學端已經出現問題,而且目前還沒有辦法解決,現在高中以下也要推動教師評鑑,會讓教師產生很大的疑慮。

初評未過 須接受輔導再複評

陳碧涵也強調,如果教師評鑑只有獎勵沒有懲罰,甚至只能當成教評會的參考,這樣的教師評鑑只是個偽善制度,還是要有獎優汰劣的機制。也有立委認為,行政院版本的教師法修正案,沒有對評鑑方式與內容進行規範,等於是開一張空白支票給教育部,這樣的方式很難被接受。

蔣偉寧強調,教師評鑑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老師,評鑑只是基本門檻,未來初評不過的老師必須接受輔導,並進行複評,協助檢視老師是否改善未通過的原因,但細節還要與教育團體協商,並尊重所有老師的意見。

另外,立委蔣乃辛上午也提出要求,教師基於性侵害、性騷擾及霸凌出席作證時,應給予公假。蔣偉寧明確回應,會支持立委的提案,只要教師因為性侵、性騷等出庭作證會給予公假,並納入教師請假規則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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