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是男性的愛阿華州最高法院大法官21日以七票對零票一致裁決,一名53歲的牙醫開除一個32歲的女性助手是合法的,因為他受到這名女助手的吸引,而且他和妻子都認為這名助手威脅到他們的婚姻,即使這名助手沒有任何勾引或其他錯誤的行為。
愛州大法官曼斯菲德在裁決書中說,老闆可以開除他們認為具有「不可抗拒吸引力」的雇員,即使該雇員沒有勾引或不當行為,這種開除也許不公平,但這不屬於愛州民權法中的非法歧視,因為開除是基於感情和情緒的動機,不是基於性別。
曼斯菲德指出,他的裁決與州和聯邦法院的判例一致,即雇員可因引起企業主家庭的嫉妒和緊張而被開除。
這項訴訟案涉及愛州道奇堡的牙醫奈特和擔任助手十年的梅莉莎‧尼爾遜,奈特一向認為尼爾遜是一個傑出雇員,但在她任職的最後數月,奈特說她的緊身衣服使他分心;奈特曾說,如果他「雞凸」,代表她穿太露。奈特和尼爾遜都是已婚和有子女的人,他們曾通簡訊,內容多為彼此私人的事,如家庭等,奈特的妻子也在診所內工作,發現了這些簡訊,要求把尼爾遜開除,奈特夫婦曾向他們的牧師諮詢,牧師也認為開除是適當的。結果奈特把尼爾遜開除,並給她一個月薪水做為遣散費。
奈特事後告訴尼爾遜的丈夫,他擔心自己太依戀尼爾遜,可能會試圖與她發生婚外情。尼爾遜對此感到非常驚訝,她把53歲的奈特當做父親看待,從未想過與他發生關係。
尼爾遜的律師佩吉‧費德勒說,大法官們未能承認另一種工作場所的歧視,此裁決發出的信息是他們認為男人不必為其性慾負責,愛州的婦女必須監視和控制她們老闆的性慾,如果老闆失控,這些婦女就可以被合法開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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