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)新竹縣男子吳啟豪持鐵鎚將父親活活打死,一審與更一審被判死刑。最高法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,受命法官宋明中說,擇日辯論。
最高法院11月16日宣布,未來死刑案上訴到最高法院,全部都要言詞辯論,經由檢察官、被告律師交互詰問,再由合議庭定奪量刑是否判死。最高法院日前已就曾先後殺害兩女友的吳敏誠案開完辯論庭。
吳啟豪去年1月間不滿父親酒後叨念、要他找工作,與父親爆發口角後,持鐵鎚猛擊父親頭、臉部10至20次,還確認父親是否斷氣,將父親活活打死,隨後又持剪刀刺傷胞妹頸部。
宋明中列出辯論爭點指出,原判決認為吳啟豪符合自首要件卻未減刑,是否有違法、不當?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,因此死刑關於生命權的剝奪,也列入爭點,請檢辯雙方就量刑部分表示意見,辯論日期會以最快時日訂定。
吳啟豪的辯護律師林彥苹說,24日律見吳啟豪時,吳向他表示小妹曾匯錢給他。此外,吳啟豪的大妹於二審出庭時,對於自己遭刺傷一事未明確表示追究,林彥苹認為吳啟豪與家人的互動並非全然惡劣,盼法院傳訊吳的家人於辯論時,出庭表示意見。
法院一審以吳啟豪手段凶殘、態度乖張,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處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;二審以他有教化遷善的可能,改判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;更一審再改判他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101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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