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、劉世怡台北27日電)特偵組不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交保,26日提準抗告。北院今晚仍未裁定維持交保或重開羈押庭。
林益世25日遭特偵組起訴貪污,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,法官裁定以新台幣5000萬元具保停押;林家26日晚間籌足保金並辦理交保手續後,林益世獲釋。
特偵組不服北院交保裁定,認為林益世仍有羈押必要,昨天傍晚向北院提起準抗告。北院經分案,由法官葉力旗組合議庭,決定是否撤銷交保處分。
法界人士指出,因林益世當初為受命法官一人作出交保裁定,因此依法,檢方不服得提出準抗告,將由原審的法院進行分案後,由新的受命法官組成合議庭,即時進行書面審理,作出新的裁定。
法界人士說,雖然依照實務經驗,院方收案後的24小時內將作出新的裁定,但並非硬性規定,法官參酌案情等因素,何時裁定仍有彈性空間。
法界人士表示,北院裁定結果若駁回檢方準抗告,林益世可繼續具保停押,但若撤銷交保,就必須再由原本裁定交保的承審法官重開羈押庭,決定是否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