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起,台韓雙方互免簽證停留期限延長為90天。圖為首爾明洞,夜裡燈火輝煌人潮洶湧。 報系資料照片 |
外交部上午宣佈,我國已與韓國達成協議,自7月1日起,將雙方互免簽證停留期限,由現行的30天延長為90天。而時至暑假,對國人遊韓將更具誘因。
外交部表示,自2003年台韓實施互免簽證及2005年復航後,雙邊互訪人次自2005年的55萬人,增為2011年的66萬人次。而為便利雙方人民往來,外交部經與韓方積極洽商達成協議,將自7月1日起將雙方互免簽證停留期限,由30天延長為90天。
外交部認為,預計此項簽證新措施實施後,將更加便利兩國人民的觀光旅遊活動,以及青年學子寒暑假期間的相互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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