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沒有保羅.艾倫,就沒有微軟!」--比爾.蓋茲
《時代雜誌》年度百大人物,微軟最低調的創辦人第一次真情告白。
負氣出走 保羅艾倫終與比爾蓋茲重拾友誼
在我離開微軟之後,比爾還跟我保持連繫,不過我花了好一段時間才釋懷離職前幾個月的那股怨氣。比爾提議要投資我新開的公司Asymetrix 時,我決定拒絕。我想要看看沒有他的協助,靠自己的力量可以將公司發展到什麼地步。
不過,怨懟隨著時間逐漸消逝了。一九九○年,微軟推出Windows 3.0 時,比爾慷慨地和我與ToolBook(Asymetrix 的產品)分享舞台。中斷五年之後,我再度加入微軟的董事會。比爾在一九九五年結婚,也邀請我參加婚宴。他有了家室之後,我們找到老朋友之間的尋常相處模式,一年會見個幾次面,一塊去看場電影或吃午餐。我們找回昔日互動的韻律,讓想法在彼此間高頻交流,重溫緊密的夥伴關係。
一九九○年代末期,微軟成為全世界有史以來最龐大、最會獲利的軟體公司,跟個人電腦產業以同等的速度並肩成長—真的是非常快速的成長。市場似乎不可能陷入群雄爭霸的局面,儘管如此,比爾還是不知足,覺得有八分之七的市場是空的。微軟的股票選擇權創造出數以千計的百萬富翁,包括一些長期在公司服務的祕書,但也導致他們提早退休或離職,試圖自行成立新興的科技公司。
當然,比爾過得很好。我們成立微軟二十年之後,他成為全世界首富。可是股東和華爾街對於獲利能力的期望越來越高,讓他飽受困擾。比爾身為董事長和執行長,從來不吹誇未來的盈餘表現。他會先做出溫和的預測為公司建立基調,當績效表現超過預期時,股價就會大放光彩。不過微軟的股價已在一九九○年代翻升了將近幾百美元,他覺得這般亮麗的表現越來越難以達成。
公平來說,他的工作真的非常、非常困難。在高科技產業,就算你的績效良好,還是得承受巨大的壓力。你必須非常辛勤工作,才能保住競爭地位。正如比爾於一九九五年在美國國家電視台(NBC)特別節目上對主播湯姆.布洛考(Tom Brokaw)所說的,科技業是「非常恐怖的事業。如果你的技術落於人後,不管你過去的成就有多麼輝煌,沒有人可以保證你未來一定會繼續成功」。那次露面之後幾個月內,微軟有份內部的備忘錄在網路上迅速傳開,比爾在備忘錄裡直指網景(Netscape)的領航員(Navigator)是微軟在網際網路的「浪潮」上最主要的發展障礙。那時他已將網路視為公司未來的發展關鍵。而且由於網景的領航員並不需要繁重的作業系統,所以對於微軟的核心事業Windows 和Office 也構成威脅。
領導者往往會死守當初讓他們成功的行事風格。以比爾的情況來說,他試驗後印證有效的公式,就是超級侵略性和超級好強。不過當公司成為業界龍頭時,遊戲會改變。為了避免其他業者過度憎恨,你得放緩一點。但比爾辦不到,這不在他的DNA之中。他一而再、再而三公開傳遞同樣的訊息:我們會迎戰所有後進之輩,並把他們擊敗。就在布洛考專訪的幾天前,《紐約時報雜誌》在封面上將微軟描繪成一頭八百磅重的大猩猩,彷彿不祥的兆頭。比爾頑強的態度,加上微軟一連串成功,已引發競爭對手和他們在聯邦政府的支持者反撲。
一九九七年美國司法部以微軟違背反托拉斯法為由,處以鉅額罰款;微軟開始面臨反壟斷的壓力。那時候在歐盟也有同樣的案子審理。我當時還是微軟的董事,建議比爾放低身段:「你瞧,從市場的動態和我們的地位看來,微軟不管怎樣都會贏。你不用那麼咄咄逼人。」當時聯邦訴訟的一個關鍵爭議點出在,比爾主張網路探險家(Internet Explorer)必須內建於微軟視窗之中。我對此表示質疑,這樣綁在一塊並沒有技術上的必要,因為微軟視窗可以搭配任何競爭對手的瀏覽器,運作得一樣順利(微軟自此也體認到這一點,在與歐盟的和解條件之中,允許用戶選擇任何他們想要的瀏覽器)。
但比爾還是堅持,基於法律的原則,即使產品在市場上居於壟斷地位,公司還是有權為產品增添功能。儘管受到許多人警告,但他就是沒有辦法理解,這個政府訴訟案跟法律權利已經脫鉤。微軟蒙受的抨擊純粹政治掛帥,公司的背後已經被塗上攻擊的標靶。
美國訴微軟的案子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提出,檢察總長雷諾(Janet Reno)表示:「微軟非法利用其視窗的獨占地位……侵害消費者的選擇,司法部將不容忍這種行為。」十一月,比爾在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進行為期三天的宣誓作證,有一部分的錄影畫面後來被放在YouTube 上流傳。美國司法部聘請的律師大衛.博依斯(David Boies)問盡了會讓比爾光火的問題,比爾於是開始發威,他不光是回覆博依斯的問題,還語帶貶抑地問:「你們說網路軟體是什麼意思?這個問題不但荒謬,我還得跟你們解釋有多荒謬—以及你們對於軟體事業到底有多無知。」
比爾的語氣諷刺、火藥味十足、自我防衛,而且很輕蔑。這些特質我都很清楚,可是當你在法庭作證時,它們不會有什麼幫助。
他可能還跟司法部(甚至法官)說,反托拉斯案是他聽過最愚蠢的事情。反微軟的氣氛蔓延開來,越演越烈,把比爾徹底打垮了。他一直是商業媒體的最愛,是傑出的創業家和科技界的天才。現在媒體卻將他描述成玩弄法規、甚至違法的恃強凌弱的壞蛋。有個週末午後他打電話找我,我趕到他的住處,那是多年前我出主意建議他在湖邊買的房子。我們坐在客廳裡,比爾低著頭,彷彿已經好幾天沒有睡覺。壓力已達極限之下,他顯露出許多人看到都會驚訝的一面。他說這些年來一直努力推動公司向前,可是期望的壓力已讓他喘不過氣來。
「我試圖為氣球打氣,」他說,「現在這個氣球破了,我無以為繼了。」
並不是每個人都對微軟看不順眼。我有一天晚上在紐約西村的Il Mulino 義大利餐廳獨自用餐,注意到後方角落的餐桌有位中年男子,他頭髮服貼、全往後梳,身邊有位身材姣好的女士。他的座位靠牆,可以看到入口處。餐廳快要打烊時,他從容走過來說:「你是艾倫先生嗎?」他有濃濃的紐澤西州腔調,很有電視影集《黑道家族》的味道。我肯定了自己的身分,然後他說:
「你的公司跟那個反托拉斯審判有關。」
「是的。」我不太確定他攀談的用意。
「你們的巴爾默先生對總檢察長說了些非常重要的事情。」
「對。」我說。巴爾默在反托拉斯官司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當下,曾經因為說了「去他的雷諾!」
而登上媒體頭版。現在,我有點緊張起來。
這個人說:「我也想這麼說,不過我沒有這樣的立場。當你見到巴爾默先生,跟他說有人認同他那句話。」
我的心情一鬆,說:「我會告訴他!」
二○○○年四月三日,法官賈克遜(Thomas Penfield Jackson)裁決微軟違反了「雪曼反托拉斯法案」。兩個月後又公布了另外一樁裁決:法官賈克遜勒令公司一分為二,一家經營作業系統,另外一家則是軟體。
我認為法官反應過度。這道措施似乎過於嚴苛,完全超過法院判定的違法程度。「法官太超過了—他就是恨我們。」比爾說。「這在上訴法庭絕對站不住腳。」他說的或許對,可是如果不是這樣呢?如果Windows 得從微軟的應用程式分家,微軟會喪失多少的綜效?我們的軟體會不會被邊緣化?比爾要投入哪家公司?他沒去的那一家公司下場又會如何?
幾個月之後,我結束微軟董事會第二任任期沒有多久,聯邦上訴法院便撤回公司分割的命令。最終的和解條件是比較溫和的處罰。不過這樁案子對微軟造成深遠的衝擊,因為公司耗費了這麼多的時間和精力,尤其比爾也是。在一家技術決策依然高度中央集權的公司裡,執行長飽受抨擊而分散心思,肯定會構成傷害。在那關鍵幾年以及隨後艱困的十年中,我們只能臆測這案子對微軟發展造成多大的衝擊。
(本文轉載自保羅.艾倫新書《我與微軟,以及我的夢想》,中文譯本由大塊文化出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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