楓都禿了賞枯枝 旅行社判賠9.7萬元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北市山富旅行社前年十月底出團去加拿大東部賞楓十日遊,桃園曾姓夫婦花了十九萬多元旅費隨團,到了當地才知賞楓季已經結束,沿途只見光禿禿的枯白楓樹,逾半數規劃行程沒能去,「太扯了!」返國後曾姓夫妻訴請旅行社賠償,台北地院判決旅行社應賠償九萬七千餘元。全案定讞。
山富旅行社昨表示,對結果很遺憾,但尊重司法判決,今後處理類似行程會更留意小心。
家住桃園蘆竹的曾榮彬、吳艷珠夫妻指控,「富裕人生加東楓情」前年十月廿三日出發,十一月一日返國,主要遊歷阿岡昆省立公園、洛朗區兩大賞楓區,行程表宣稱十天行程有五天有楓可賞,實地景色卻遠遠不如預期,後來才知兩區的官網早已公告,賞楓季分別於十月十一日和十七日就已結束。
曾姓夫婦指控,到了阿岡昆,獨木舟湖已停業進入冬眠,楓葉都掉光;塔伯拉山纜車已經停駛,附近公廁、旅館、餐廳都停業了,滿山滿谷盡是灰白枯枝;聖安尼峽谷也停業,導遊卻謊稱吊橋故障,臨時休園。
兩人認為,無楓可賞不是臨時發生的意外,旅行社應先知道並規劃,否則即有廣告不實詐騙遊客嫌疑,夫妻沿途拍照蒐證,提告索賠。
一審判決山富應賠償夫妻各兩萬元,曾姓夫婦上訴二審;山富旅行社答辯,行程是當年七月規劃 ,至十月中旬仍有楓紅,是出發前一天加東地區氣溫驟降,楓葉大量凋零,無法預知掌控;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是安排交通、食宿、導遊,並不包括提供楓紅以供觀賞。
台北地院不採信山富說詞,判決旅行社應賠兩人各四萬八千多元,包括違約金兩萬四千多元、浪費時間的賠償金一萬四千多元、未走的行程可減價一萬元,總共應賠九萬七千餘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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