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

涉嫌掏空力霸集團數百億元潛逃美國的王又曾,若被美方認定有犯罪事實,將被驅除出境,台灣方面就可押他回國受審,調查局現正追查王又曾是否在逃亡期間新辦他國護照。

我國透過管道向美方證實王又曾是重大經濟罪犯,以避免他在美國依親(妻子王世英)申請到居留權,美國移民法院已於11月2日傳喚王又曾出庭調查,現正等待美方是否做出遣返裁定。

由於王又曾持有的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護照都已遭註銷,如果他在逃亡期間未取得其他國家的護照,將無處可逃,調查赴美押他回台受審後,恐將面臨30年刑期。

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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