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感振興經濟,「促投資」列為第1優先。行政院決定在全台推出重大指標公共建設,或都市更新等案,藉此全面帶動民間投資,增強經濟成長動能。政務委員管中閔昨(25)日表示,包括華光社區都更案、桃園航空城案,均為政府考慮的指標案件。
管中閔說,行政院不考慮調高舉債上限,在此前提下,想要促進投資,就必須在北中南各地,於適當時機推出重大指標案件,此構想已獲得行政院長陳冲支持。
行政院「國際經濟景氣因應小組」昨日舉行會議,研商提振經濟有感作為。會中將「經濟景氣因應方案」七大因應策略優先順序,從原本的穩金融、平物價、增就業、促投資、助產業、旺消費、拚出口,調整為促投資、助產業、興金融、拚出口、旺消費、增就業、平物價。並將「穩金融」轉成比較積極的「興金融」。
管中閔解釋,歐債爆發時,先以穩定金融與物價措施幫助改變國內經濟體質,但隨著情勢改變,必須優先促進投資及協助產業,以期短期內收到提振經濟景氣的效果,並將促投資列為第一優先。至於拚出口,雖然很重要,但由於外在環境不易改變,僅從第7改列第4。
從優先順序的調整可以看出,現階段政府振興經濟的前三大—促投資、助產業、興金融,代表重點放在投資與產業發展,物價不是目前擔心的部分,拚出口的順序也往前提。
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強調,振興經濟的當務之急,是透過公共建設創新財務作法,設法善用民間的10兆元資金,如政府與民間合作(PPPs)、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(PFI)及「跨域加值計畫」方案等,運用增額容積、租稅增額融資(TIF)等方式,籌措公共建設經費。除促投資外,將金融業、電子商務列為重點發展產業,也是現階段政府振興經濟的主要構想。管中閔特別強調電子商務,在新型態商業行為中,扮演重要角色。管中閔說,各部會將提出重大指標案,包括檢討延宕的舊案,是否有「潛在上的可能」等。
圖/經濟日報提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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