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林思宇、陳瑄喻/綜合報導】

12年國教服務學習如何計分成為焦點。新北市教育局昨天說,服務學習滿6小時可以得3分,如果不到6小時就拿不到分數,即使服務5小時仍是0分;另只要是「非屬政治性、宗教性、商業性或營利性之非報酬性服務學習活動」,經學校申請通過後也會採認。

北北基日前公布「基北區12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,明定從103學年度起,基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服務學習,校方每學期規畫每名學生至少6小時服務課程,每學期滿6小時以上得3分,國中3年上限為9分。

新北市教育局昨天公布「推展學校服務學習實施要點」,由學校先成立「服務學習工作小組」;服務類型可採「融入領域課程」、「設計主題方案」或「運用社團課程」等方式。

服務時數方面,國小由學校自行規畫辦理,新北市教育局中教科長王泓翔說,鼓勵學生參與為目的,但不強制。

國、高中職則每學期應規畫每名學生6小時以上服務學習活動,夜間部及進修學校比照辦理;時間可利用班(周)會、社團(聯課)活動、早自習、午休或假日及課後適當時間進行。

王泓翔說,校外服務學習的計算主要是「非屬政治性、宗教性、商業性或營利性之非報酬性服務學習活動」,向學校申請通過後,由「服務機關、法人、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」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,登錄在服務學習紀錄卡,再由學校覆核,服務時數一樣採認。

王泓翔說,學生服務學習時數一定要達到6小時,不滿6小時不會按比例給分,也就是說,學生要服務6小時才有3分,服務超時也是3分,不足6小時一律0分,但不一定要一次做滿6小時,可分段完成。

北市教育局表示,原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中,就規定高、國中每學期至少要有8小時服務學習時數,現在超額比序要點只需6小時,相信學校都會提供足夠的服務時數給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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