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勢生公費「留」學制 最快明年八月試辦
〔記者李宇欣/台北報導〕弱勢家庭子女為了減輕家計負擔,常利用課餘時間打工至清晨,國民黨立委陳碧涵昨天建議教育部,應推動公費「留/流」學制度,除補貼學雜費外,每月並提供基本工資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的生活津貼,減輕弱勢學生唸書的壓力,既「留」住人才、也可促進階級「流」動。教育部長蔣偉寧對此表示贊同,預計最快明年八月可試辦上路。
陳碧涵昨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建議,這個台灣版公費「留/流」學制可以先提供每年兩百個名額,由教育部補助學雜費和生活津貼,讓弱勢家庭的子女不再因熬夜打工而荒廢學業。蔣偉寧回應說,他支持此目標方向,經費擬從學產基金或募款籌措。
而就十二年國教的免試比率,立委鄭麗君則質疑,免試入學引起許多家長和明星學校的反彈,十二年國教規劃一○三年達到七十五%的免試額,這個標準對公立學校有強制性,卻很難要求私校也要配合。
蔣偉寧答詢重申,私校免試比率不得低於招生區內的最低標準,假如北北基的明星高中明年免試比率十五%,私校也必須提供十五%,教育部目標在一○八年達到每所高中五十%的免試比率。
教委會昨也初審通過「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包括未來可開放租用私人土地做為私校校地的使用;私立國小與國中未來在合併後,得視需要增置校長一人,但必須明訂校長的職責及哪一位為對外代表;另外,未來個人或營利事業對私校進行的捐贈,可全數做為當年度報稅的列舉扣除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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